12月份河北成考开通录取查询入口,开展录取工作。
招生录取批次为本科一志愿→本科征集志愿(第一次)→本科征集志愿(第二次)→专科一志愿→专科征集志愿(第一次)→专科征集志愿(第二次)。
录取原则:
(一)录取工作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招生院校负责具体实施。全部实行网上录取。
(二)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考生统考科目的成绩和本省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按科类划定。
(四)录取时,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科目加试的院校,根据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顺序投档。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院校的加试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招生院校自定录取标准的,应以报名前向社会公布的录取方案为准。
(五)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六)考生填报的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招生院校还有计划余额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系统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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